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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用印申请单
发布时间:2024-06-05     作者:     浏览量:

药学院用印申请单填写相关说明:

1.用印人为用印事由或用印文件的主体责任人。

2.教师类用印,导师、辅导员签字填无,学生类用印如需导师或辅导员审批,请在导师或辅导员签字栏目填写意见并签字。本科生导师为学业导师、班主任等,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3.经办人为具体办理盖章事宜的老师或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签字,也可以和用印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