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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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药学院   作者:

各部、学院、实验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265号)文件的工作部署,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将于12月15日至31日对高校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专项实地检查。现将迎接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检查工作重点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实验室现场检查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培训演练、实验室安全台账、实验室安全运行状况等。

  二、对各单位的要求

  1、教育部本次检查要求严格,检查项目很多且非常具体,因此要求各院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配合教育部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此外各院部要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各院部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在检查组进校前督促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学院安全管理体系的架构(包括各级责任人和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实验室危化品的内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紧急安全事项应急预案、历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剧毒及易制毒试剂的日常使用记录等等,以上材料要求打印纸质文件待专家查阅。

  3、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整理,切实做好迎检准备。

  4、检查组在我校期间,学院安全负责人及各级安全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随时接受检查的准备,如有请假需提前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备。

  三、自查要求

  各学院要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见附件)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务必于12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的电子版、纸质版上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附件: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

  联系人:陈雪玉

  电 话:82668520

  邮 箱:chenxueyu@mail.xjt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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