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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教师科研启动费重新办理计划编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药学院   作者:
各位讲师:
  根据学校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见附件1),由于原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老系统中的计划停止执行,对于正在执行新教师科研启动项目(已有计划编号)的有关讲师须填写《一流大学建设项目计划表(2015)》(附件2,表中类别为队伍建设),重新建立新计划,并将填写好的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xkb@mail.xjtu.edu.cn,同时抄送yeyan@mail.xjtu.edu.cn,纸质版一份(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学校学科办(东区主楼913室)审批,经费支出范围可参考附件3,审批之后,重新发放计划编号,原有计划编号作废。
  医学部人事处联系人:叶艳,电话:82656852
  学校学科办联系人:何老师,李老师,电话:82665044
  详细内容请参阅医学部及交大人力资源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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